2018年版AASLD乙肝指南包括以下几个部分:①2016年版指南公布后的治疗进展(特别是磷丙替诺福韦的应用);②筛查、咨询和预防;③特定病毒学和血清学检测;④未治疗患者的监测;⑤特殊类型乙肝患者的治疗,包括共感染其他病毒者、急性乙肝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和移植受者。本期讲述特殊类型乙肝患者的治疗推荐。
HBV和HCV共感染患者的治疗
1、所有的HBsAg阳性患者都应使用抗-HCV检测检查是否感染HCV。
2、如果存在HCV病毒血症,有抗HCV治疗指征。
3、按照AASLD乙肝指南中HBV单独感染患者的建议,根据HBV DNA和ALT水平来决定是否治疗HBV感染。
4、HBsAg阳性患者在接受抗HCV的DAA治疗期间,有HBV DNA和ALT复燃的风险,对于不满足治疗标准的患者,应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3个月,每4~8周监测HBV DNA水平。
5、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患者在接受抗HCV的DAA治疗期间,出现HBV再激活的风险很小。应在基线、治疗结束和随访时监测ALT水平,对于治疗期间或者治疗后ALT水平升高或无法恢复正常的患者应检查HBV DNA和HBsAg。
HBV和HDV重叠感染患者的治疗
1、推荐HIV阳性患者、静脉毒瘾者、男男性行为者、有性传播疾病风险者以及来自HDV高流行地区的移民筛查抗-HDV。HBV DNA水平低和ALT水平升高的患者也许可考虑HDV筛查。如果对是否需要检查存在任何不确定,推荐初始检测抗-HDV。
2、有感染HDV风险者,推荐定期复查。
3、抗-HDV阳性患者应定期检测HDV RNA和HBV DNA。
4、HDV RNA水平和ALT水平升高的患者推荐使用Peg-IFN-α治疗12个月。
5、如果HBV DNA水平升高,可以同时使用选核苷(酸)类似物(NA)--恩替卡韦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(TDF)或丙酚替诺福韦(TAF)治疗。
6、由于HDV复发率高,若在治疗后出现ALT升高,有必要评估是否发生HDV复发。
7、鉴于现有治疗的疗效有限,将患者转到有途径进行试验性治疗的专科中心是合理的。
HBV和HIV共感染患者的治疗
1、所有的HBV和HIV共感染患者,不管CD4细胞计数多少,均应启动抗逆转录酶治疗(ARVT)。ARVT方案应包括两种有抗HBV活性的药物。具体而言,ARVT方案的基础应为TDF或TAF加拉米夫定或恩曲他滨。
2、已经接受有效ARVT治疗但方案中不包括有抗HBV活性的药物的患者,应将治疗更改为包括TDF或TAF和恩曲他滨或拉米夫定的方案。如果患者正在使用的ARVT能达到完全抑制,或者使用恩替卡韦也是合理的。
3、改变ARVT方案,如果没有使用另一种抗HBV药物进行替代的话,不可停用有效抗HBV的药物。
4、使用包括TDF-恩曲他滨的方案时,如果肌酐清除率<50 mL/min,则需要调整剂量,并且这种方案不推荐用于肌酐清除率<30 mL/min的患者。
接受免疫抑制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患者
1、在启动任何免疫抑制治疗、细胞毒性治疗或免疫调节治疗前,所有的患者都应检测HBsAg和抗-HBc(总水平或IgG水平)。
2、HBsAg阳性、抗-HBc阳性患者,在免疫抑制治疗或细胞毒性治疗前应启动预防性抗HBV治疗。
3、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患者,需仔细监测ALT、HBV DNA和HBsAg,需要时给予治疗。不过接受抗-CD20(如利妥昔单抗)治疗或接受干细胞移植的患者除外,这类人群推荐预防性抗HBV治疗。
4、当有应用指征时,应尽可能早地在开始免疫抑制治疗前启动预防性抗HBV治疗,或至少是同时进行。一旦开始预防性抗HBV治疗,治疗应持续免疫抑制治疗的整个用药期间以及用药结束后至少6个月(接受抗-CD20治疗者为至少12个月)。
5、应选高耐药屏障的抗HBV药物(恩替卡韦、TDF或TAF)而非低屏障药物。
6、对于没有进行预防性治疗而是接受监测的患者,应每1~3个月检测HBV DNA水平。抗HBV治疗结束后,应对患者进行长达12个月的监测。
有症状的急性乙肝患者的治疗
1、急性乙型肝炎患者仅在有急性肝衰竭或病程持久、病情重(表现为总胆红素>3 mg/dL或直接胆红素>1.5 mg/dL,INR>1.5,肝性脑病或腹水)时有抗病毒治疗适应证。
●恩替卡韦、TDF或TAF为选抗病毒药物。
●治疗应持续至确认获得HBsAg清除;在接受肝移植的患者中,疗程不确定。
2、禁用Peg-IFN。
3.6~12个月后未能清除HBsAg、诊断为慢乙肝的患者,应按照慢乙肝指南继续管理。
肝移植受者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
1、接受肝移植的患者若HBsAg为阳性,不管移植术前的HBeAg状态和HBV DNA水平如何,均应使用NA预防性抗病毒治疗,联合或不联合移植后注射HBIG。
●不应单独使用HBIG治疗。
●恩替卡韦、TDF和TAF由于长期应用的耐药率低,为选抗病毒药物。
2、HBIG的应用推荐采取个体化的方案。低危患者应用5~7天或不应用HBIG都是合理的。对于肝移植后疾病进展风险高的患者,例如共感染HDV或HIV的患者,联合应用抗病毒治疗和HBIG可能是好的策略。
3、对于供肝为HBsAg阴性但抗-HBc阳性的HBsAg阴性受者,所有人都应接受长期抗病毒治疗以预防病毒再激活。尽管拉米夫定曾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应用,但恩替卡韦、TDF和TAF为选方案。
4、预防性治疗应是终生的。
非实体器官移植受者乙肝的管理
1、所有接受非肝脏器官移植的移植受者,都应检测HBsAg、抗-HBc和抗-HBs,评估是否感染HBV以及是否有免疫力。抗-HBs阴性患者移植前应接种乙肝疫苗。
2、所有HBsAg阳性的器官移植受者均应接受终生抗病毒治疗,以预防或治疗移植后的HBV再激活。
3、替诺福韦(TAF和TDF)和恩替卡韦由于长期应用的耐药率低,为选抗病毒药物。
4、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非肝移植受者应监测HBV再激活,不进行预防性治疗;或者可考虑在免疫抑制程度大的阶段即初6~12个月进行抗病毒治疗。
5、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非肝移植受者,若移植物的抗-HBc为阳性,应监测是否感染HBV,不进行预防性治疗。
6、任何不治疗、监测HBV再激活的非肝脏移植受者应在移植后的第一年每3个月检测ALT和HBV DNA,以及在接受去T细胞治疗(如抗胸腺细胞球蛋白)之后检测ALT和HBV DN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