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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属医院将试点药品零加价 明年开始实施

发布:2013-08-19 | 来源:东南快报 | 浏览:14334

是今年下半年,我省50%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。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工作也将启动,明年一季度起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,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。

昨日,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,副省长李红作《关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》。

42 所医院取消药品加成

据悉,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(市、区)42所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,厦门、三明所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均实行药品零差率(即药品按进价销售)。

今年年初,三明市对县级以上(包括县级)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,取消药品加成,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、统一配送。在我省开创先河,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模式。

实行药品零差率,对患者有何好处?以往,医院可在药品招标价基础上,加价15%左右再销售。实行药品零差率后,患者无需为药品加成部分埋单。

减少药品收入的同时,三明市公立医院也相应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,提高了医生的就诊费用。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开贵药、大处方等问题,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。

省属公立医院明年试点

破除“以药养医”机制,被视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,因此,公立医院将加快药品零差率的步伐。《报告》称,今年下半年,全省50%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开展药品零差率改革,取消药品加成。

与此同时,加快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,将设立省级层面的公立医院监管机构,强化对省属医院的精细化管理,推进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进度。而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工作也将启动,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。

省属医院包括省立医院、协和医院、附一医院、省人民医院、省二人民医院、省级机关医院等。至少哪些医院将纳入改革试点,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,近期将召开专题会议,确定具体的试点医院名单及实施细则。

同时,今年我省所有村卫生所将全面实现零差率销售。

需对医院成本进行测算

一家省属医院的院长坦言,大型医院实现药品零差率在目前情况下还比较困难,如果真正执行零差率,政府补贴必须到位,这是一个沉重的包袱。

“制定药品零差率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药价,但是要真正落实下去,政府有必要先把医院的账算清楚,否则怕又会流于形式。”公共卫生管理专家、福建医科大学教授郑振佺认为,药品零差率政策、药品统一招标等近一直在基层做,但是患者感受不到很明显的好处。比如,招标的低价药厂家不愿意配送,导致一些原本物美价廉的药品正在消失。实行药品零差率后,基层的药品目录在减少,这里面就有配套措施不到位的原因。

他认为,要在省属医院推广药品零差率,要对医院的成本进行一个详细的测算。医院在没有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前,医院的药品利润是多少?哪些是合理的,该补偿的要补偿到位;哪些是不合理的,该剔除的要剔除。

省属某医院一位医生认为,重症病人、病种多的病人等用药量大的病人,改革后得到的实惠会很明显,这样会促进医生更加合理开药。

这位医生认为,在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势在必行,但要避免药品降价对医生收入造成影响。现有一些医院的做法,就是提高服务价格,来抵消药品零差率对医院收入造成的损失。医生的收入和医院的收入是挂钩的,如果医院的收支平衡,医生收入自然不会受到影响。他指出,药品降价的同时,医生的技术价格相应提高,但这个价格需医患双方都能接受,那就需要政府出台配套措施。

社会办医床位数将占20%

《报告》指出,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由原规划的15.2万张调整为16万张,千人均床位数达4张。其中,公立医院12.8万张,占80%;社会办医3.2万张,占20%。

省会中心城市医疗资源配置将进一步优化,到2015年,省会中心城市医院床位按照省属医院占50%、福州市属医院和社会办医各占25%的比例进行规划发展。

《报告》指出,除结构性调整需要的妇幼、儿童、精神病专科等和在建医疗项目外,“十二五”期间,省属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。

与福州一样,千人均床位数超过4张的厦门、三明、龙岩等地,要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,增量部分优先提供给社会资本举办。而其他5个市,要继续扩充医疗资源,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。

三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

在省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基础上,我省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行结果网上互认,实行全省三级医院间的互认。

我省还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子系统平台,与各设区市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,实现全省跨区域动态跟踪管理。在免疫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,开发疫苗管理信息模块,实现疫苗物流以及接种使用的全程管理。

公立医院将加快推广全省统一预约诊疗平台,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服务。

未来护工的管理也会更加规范,将选择若干所省属医院和市属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。

文章来源:东南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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