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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都幸福,医改才算成功

发布:2013-03-27 | 来源:生命时报 | 浏览:12714

3月5日,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接受两会记者采访时说,必须改掉以药补医的弊端,避免医院、医生从弱势群体上赚钱,才能修复医患关系。同日,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也提到,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作用、让医务人员感到幸福,医改是不会成功的。

在同一个问题上,两位部长看似不大相关的两段话,其实是从医患双方的角度提出了医改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。作为医疗改革的主要利益相关者,不论医生还是患者,只要有一方不满意,天平就无法保持平衡,即便出现一时的相安无事,也终难长远。

在社会学中,评判一个公共政策的成败与否有几个标准,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平和公正性。为了达到这个目标,在必要时,必须有人或机构通过利益再分配和补偿等方式,给那些利益受损者以补偿。

如果套用这个原则,医改就不能只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、看病贵的改革,它还要解决医生从正当渠道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问题。换句话说,就是让医生不靠开大处方、进行昂贵的检查就能拿到匹配他们身份、地位、学识、技术能力的工资。只有这样,才能解决医生的后顾之忧,让他们更好地、心无旁骛地将治病救人作为目标;患者也才能在医生的尽心、尽力、尽职中,获得好的诊疗效果。

无论什么人,工作积极性的培养都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,“劳有所得”便是有效的激励方式之一。对医院来说,当务之急是改变当前医疗行业中,把医生收入和科室或医院收入挂钩的分配方式,以医生诊治的病人数量、工作时间、患者满意度等作为标准进行利益分配。这将有助于将“多开药收入高”转变为“多劳动收入高”,既是对医生辛苦工作的肯定,又是对患者合理花费的一种保护。

陈竺部长说,医生的收入不应从“大处方”中来,不应从弱势群体的口袋里来,那么,钱从哪儿来?欧美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,一是来自国家投入,二是来自其他各种保障机构的扶持。显然,在这方面,我们的医疗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文章转载自:生命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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