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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药品国家谈判取得突破 或降价50%以上

发布:2016-03-11 | 来源:医药经济报 | 浏览:7065

本周,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,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会上表示,卫计委正在开展国家谈判,价格比较贵的专利药、进口药,大体上能降到50%以上。

近年来,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少有获得医保报销,每年“两会”期间,关注医疗的代表委员们都会建议给专利药一定比例的报销。本次会上传出50%的降价率,引发业内高度关注。记者留意到,专利药谈判早在去年初就开始筹备。去年国家卫计委下发的《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70号文)指出:谈判采购药品实行国家和省级谈判联动,并表示2015年年内国家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、独家生产药品谈判试点。

据悉,为推进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工作,已建立由多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并于去年底召开了第一次会议,通过了当年试点方案。2015年10月,相关部委通报了国家药价谈判的基本原则,包括建立国家、省两级药品价格谈判制度,国家谈判议定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,其他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由省级谈判,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采购等。

阿斯利康中国区总裁王磊指出:“中国有大量的患者需要专利药,有巨大的健康需求,卫计委开展专利药谈判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。”

探索成果初现

作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针对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品的国家药价谈判试点在去年底正式启动。涉及3种疾病的5个药品纳入批试点范围,分别是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(新基医药),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(吉列德),以及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(阿斯利康)、厄洛替尼(罗氏制药)和埃克替尼(浙江贝达)。此次谈判结果将于今年开始执行。

以乙肝治疗药物为例,国内外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口服药物已有多种,包括恩替卡韦在内的多个药已在医保目录中。而现在替诺福韦酯的国内售价在1470元/300mg×30片/瓶,每位患者的年均费用至少约为1.7万元/年,高于其竞品的报销后费用,如能通过谈判降价,有助于其进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
多发性骨髓瘤则是血液系统的常见恶性肿瘤,来那度胺等靶向治疗药物的应用使得患者生存期明显延长,但昂贵的药价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无法承受。而与其他品种都是治疗领域内的独家纳入情况不同,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3种药进入谈判试点同场博弈,竞争更激烈,同时有望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。

三医联动加快专利药准入

在中国医药市场上,制药企业对于市场准入的诉求为强烈,而市场准入的关键是进入医保目录。

业内人士指出,专利药缺乏竞争,国际上普遍采取的也是谈判方式。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负责人曾指出:引入谈判采购即意味着由国家牵头,代表医疗机构和患者,把不合理的药价谈下来。谈判采购单靠某一医院或省市的力量很难做到,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。经测算,整个专利药和独家品种的销售额应有六七百亿元,政策落地后,能减少100多亿元的支出。

从这个角度看,谈判可以用价格换市场,也为药物进入医保创造条件。李斌表示:现在正在进行后的衔接,药和医保也要做好衔接,衔接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,专利药价格降低,会大大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。

此外,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在本次记者会上介绍,卫计委高度关注专利药的进口问题和价格问题,有可能取得一些突破性的进展。“一旦药品谈判成功,将考虑纳入相关药品报销目录。”也关注全国推行大病保险之后,有20几种疾病要进一步给予补偿,在补偿中就发现了同时需要专利药和仿制药的问题,所以进行谈判降价的同时,也注重国内仿制药的研发、国产化,同时对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考虑对部分特殊药品开放绿色通道,实行快速进口的措施。“总之,要尽大努力解决一些药物买药难、用药贵的问题,争取在‘十三五’期间‘药’的问题能够破题。”

70号文要求,对于一时不能纳入谈判试点的药品,继续探索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的量价挂钩、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实现路径和方式,并实行零差率销售。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,结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,探索形成适应医保支付政策的区域采购价格。“新的制度改变了过去把所有药品都纳入招标的做法,比如改变此前对专利药和独家品种进行招标的方式,进行谈判采购。”业内专家指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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